
記者9月27日從省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潛水等特種旅游項目價格行為,省物價局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對我省潛水等特種旅游項目及收費進行適當調整。
潛水等特種旅游項目收費標準與原來相比,均已適當降低。其中,岸礁潛水價格降低21.3%,堡礁潛水價格降低6.7%,遠海潛水價格降低19.3%。
省物價局明確,潛水項目包含為游客提供咬嘴、眼鏡、潛水服等潛水裝備和淡水沖洗等全程服務費用,經營者不得另立項目或自定標準收費。潛水等特種旅游項目收費如需要區分散客票和團體票的,或者特種旅游項目延伸服務價格需要規范的,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在成本監審或調查的基礎上制定。經營者提供的服務和商品由游客自愿選擇購買,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潛水等特種旅游項目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售票處醒目位置明碼標價,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省物價局規定,價格一經確定,原則上應維持6個月以上,不得隨意調整。價格確定或調整需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收費標準試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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