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團海口要出團護照還在廣州
游客獲賠機票食宿等17萬元 組團社地接社各擔一半責任
南國都市報9月27日訊(記者王忠新)海南一家旅行社,組織了兩個旅游團趕赴新馬泰,眼看游客要從海口美蘭國際機場出發了,可辦好的護照還在廣州機場倉庫沒發出。因延誤出團,旅行社無奈賠償游客并安排食宿,直接損失17.6萬元,為此,旅行社和廣州的地接社對簿公堂。
海南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某國旅公司廣州分公司達成了境外游委托關系。旅行社組織赴新馬泰旅行團,收取團費,安排游客境內行程,而廣州公司作為地接社安排境外行程,其還代辦游客護照簽證。
2011年9月22日,旅行社告知廣州公司,9月30日有兩個新馬泰旅游團要出發,需辦護照簽證。廣州公司提醒時間太緊,要求旅行社做加急,但旅行社考慮費用過高未接受。
在出團前兩天,廣州公司辦好護照,當晚10時交到廣州一運輸公司寄送。由于9月29日刮臺風,機場停運,30日恢復。航班恢復后,旅行社上午未發現護照送達。
原來,該包裹一直在機場倉庫未發出。因旅行團原定30日下午4時從海口出團,沒收到護照,出團時間被延誤。
旅行社為游客另行安排航班、交通、食宿,并達成補償協議,旅行社為此賠付兩團隊游客機票13.7萬元、餐費6000元、交通費3600多元、三亞住宿費7500元。其中賠償15名游客共1.4萬元,賠償2人近8000元的境外游,共造成損失17.6萬元。
因旅行社此前另欠廣州公司10萬元,在對方起訴索還后,旅行社就其損失提起反訴。海口中院終審認為,游客護照延遲送達,由三個原因共同造成:旅行社過晚辦護照且未辦加急簽證、臺風導致停航、航班恢復后護照包裹未及時發送。
作為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均明知游客出團時間,護照最遲應在出團前送達機場,否則將無法出團。
護照郵寄中,雖有不可抗力影響,但計劃出團當天早上航班恢復后,仍有航班可在游客出團前將護照送至機場。廣州公司與快遞公司間形成直接法律關系,航班恢復后查件、催發、補救措施應由廣州公司負擔。因游客護照遲延到達導致出團延誤,給旅行社造成的損失,廣州公司應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旅行社托辦護照過晚,且拒辦加急簽證,也是導致延誤的原因,故旅行社也應承擔相應責任。雙方應各承擔一半責任。
日前,海口中院終審判決,廣州公司付給旅行社賠償款8.8萬元。
律師說法
雷雨季節出行最好購買航班延誤險
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林鳳妮律師認為,本案中,三個原因共同導致一個結果,即游客的護照被延誤送達,導致出團受到影響,引發旅行社作出相關賠償。
三個原因中,臺風屬于不可抗力,而旅行社過晚辦護照且未辦加急簽證、廣州公司托運的護照包裹,在航班恢復后仍未及時發送,可見當事雙方均有過錯,因此,法院酌情認定雙方各負50%的責任。
在國慶假期來臨之際,林鳳妮提醒廣大游客,相比于護照延誤辦理送達,航班延誤較為常見。在實際操作中,旅行社或航企都無法規避航班延誤,但游客有辦法降低因此造成的損失,其中一個容易實現的辦法是購買保險。
律師建議,有必要投保的是意外傷害和醫療、緊急醫療運送、航班延誤和個人財物等險種。
記者了解到,某保險公司推出25元三個月的航空延誤損失綜合保險,可賠償1-4次,每次最高賠償1000元。因航班延誤、航班取消、行李延誤對被保險人造成損失,將獲得合同約定的相應賠償。
律師提醒,游客在出行前應考慮目的地的環境、氣候與天氣情況、自己的健康狀況和所要進行的旅游項目等,來選擇購買旅游意外險產品。在事后理賠環節,要保存好相關證明或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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